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莼)“闯黄”新规争议日益发酵,记者昨天也联系了厦门交警部门,请他们就大家关注的几个焦点进行解答。 我市交通灯一直都有“绿闪”。(本报记者 王协云 摄) 释疑1 厦门很早就设置了“绿闪” 昨日,许多地方传出消息称,当地红绿灯实行“绿闪”,这引起了我市网友的一番热议。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科技处得知,其实厦门很早就有“绿闪”了,且所有的交通信号灯都有相关设置,时长为二至三秒。 释疑2 持续黄闪为正常警示信号 前天,本报曾报道集美石鼓路和集源路的交汇处的“24小时黄闪”路口,也引来广大市民的关注,网友、读者也在全城搜寻“24小时黄闪”路口。随后,资深交警、现任灌口派出所教导员陈清洲也通过本报对此做出解释,“遇到黄闪灯通过不属闯黄灯,不会被记6分。”但仍有市民提出疑问,“无论扣不扣分,黄闪灯依然会引起误解,是否能关闭黄灯,或做出其他处理呢 ” 针对这一疑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处民警表示,“红绿灯是不可关闭的。黄闪灯并不代表交通信号灯未启用,而是在距离较短的路口,对司机们做出警示作用。”民警说,交规中明确规定,驾驶员在通过路口时,看到黄灯闪烁,必须减速并踩刹车,对路口进行观察,确保安全后才可通行。“所以,并不存在误解一说。只要是黄灯,就不能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