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日报1月7日讯(记者 傅文忠 通讯员 姚明雅)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石狮市将组织开展2011-2012年度石狮市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3月31日前提交申请。其奖项和奖金分别是:科技创业奖15万元,科技进步奖10万元,科技协作奖10万元,专利优秀奖5万元。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组织,可申报科技创业奖: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完成系列或重大研究成果、技术发明,应用推广后,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中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专门从事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及提供相关服务,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科技进步奖授予在我市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下列组织、个人: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在实施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中,创造性地组织、实施、完善或发展已有技术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等等。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组织、个人,可申报科技协作奖:同我市的组织或个人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要科技成果的;向我市转移、推广其先进科技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向我市的组织或个人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显著的。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组织、个人可申报专利优秀奖: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新颖,原创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的作用,且实施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后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外观设计专利在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上具有较高水平,且实施该外观设计专利后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2012年12月31日之前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有效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