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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6家庭主妇“兼职”当起人贩子 拐卖25名儿童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月11日讯(记者 韩影)安溪、永春和晋江一带,一些求子心切的父母,总能辗转联系到黄某,让她帮忙收买男婴。黄某本是年逾5旬的家庭主妇,因第一桩买卖就顺利成交而有了名气,最终走上了疯狂拐卖男婴的道路。

  近日,泉州中级法院一审在安溪开庭审理此案,9嫌犯被控拐卖25名儿童,其中包括黄某在内的6人,均是家庭主妇,兼职当起人贩子。

  福建6家庭主妇兼职人贩子

  这起拐卖儿童案中,首要嫌犯黄某为安溪湖头人,据检方指控,第一个找到黄某联系购买男婴的,是湖头人李某标和李某霸。黄某的老乡李某宾,在漳州一带打工,得知此事后,便帮忙联系了吴某勇(另案处理),商议贩卖男婴事宜。

  2010年4月2日,黄某带着李某标和李某霸二人,到漳州华安县与吴某勇会合。在华安县一山上的草棚里,一对自称来自云南的夫妇(另案处理),抱来了一名男婴。李某霸嫌男婴不好看,不肯买。不过,最终该男婴还是被李某标以36888元的价格买走。因第一桩买卖成功,黄某开始有了名气。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黄某开始四处帮人收买男婴。

  据检方指控,2010年4月至2011年11月期间,黄某、苏某春等9人,经事前与吴某勇等人共谋,先后介绍李某标等人,到漳州华安、南靖等地,以32000元至66000元不等的价格,帮人购买男婴共计24次25人。其中,黄某共拐卖儿童11起12人,苏某春、钟某桔和李某秀等8人,参与拐卖儿童1人至5人不等。

  2011年底,安溪警方接到举报称,在湖头镇、湖上乡一带,不少村民“兼职”,当起了人贩子,拐卖来路不明的男婴非法牟利。警方连日侦查,黄某等9名嫌犯随即落网。其中,只3名嫌犯是男子,包括黄某在内的其余6名嫌犯,全是家庭主妇。

  据了解,目前,这些被拐男婴,经dna比对,仍无法找到亲生父母。因此,部分被解救的男婴,被警方寄养在了安溪县福利院;部分男婴则因买者与福利部门签订了寄养协议,继续留在养父母家中生活。

  由于案情复杂,被告人人数多,本案开庭持续两天,不少家属前来旁听,法庭被挤得水泄不通。对检方指控罪名,9人均无异议,但对指控的拐卖婴儿的数量,大多被告人提出反对,称自己拐卖儿童的数量没那么多。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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