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1月13日讯(记者 谢贤伟 通讯员 付严 林晨) 11日中午,永辉超市福建大区食品安全管理部证件审核窗口前,人头攒动,前来办理证件审核的食品代理商、批发商排起了长队。“永辉实行总部统一采购再向门店配送的模式,不管是新进场食品,还是在售食品信息变更,都要预先在这进行证件审核,审核通过才可入场销售。审核过的信息将记入电子台账,并向省食品流通监管系统数据库报备,实现联网。”证件审核组负责人樊卫敏说。 这是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一个缩影。据悉,自2011年起,可追溯体系建设连续3年被纳入省委省政府“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截至目前,全省已建设省、市级可追溯体系示范企业近1000家,累计建立食品经营主体数据21.2万条,采集流通环节食品进销货台账数据2.16亿条,食品索证索票资料信息数据129.61万条,初步实现了“流向可追、来源可溯、质量可靠”。 为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2007年,我省工商部门就在全国率先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工商机关对食品从厂家出厂后、到达消费者手中之前在流通环节全过程销售链条的监管。此后,在全省食品批发企业电子台账“全覆盖、全运行”的基础上,省工商局又设计开发出“工商行政管理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系统”,包括食品安全监管、报备和查询三个子系统,批发企业和大中型商超备案的食品索证索票信息、进销货信息,都须上传至系统数据库,随时备查。 此外,省工商局还为各基层工商所配备了1100多台食品流通快速检查仪,加强食品市场巡查,确保进货检查验收记录制度有效落实。“每月至少巡查10家以上零售企业,涉及每家企业的产品不少于10种。”福州洋中工商所所长林锦说,“条形码一扫,便知食品从哪来、去哪里。若有发生事故,工商部门的倒查效率便提高了。” 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负责人陈万国告诉记者,建好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还要念好“推动、掌控、监督”的“六字经”。 以商超推动批发。将商场、超市和批发市场的业主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由市场业主统一查验记录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实现电子存档,并定期向省食品流通监管系统数据库报备,工商部门则以业主提供的上一级食品供应商名单为监管重点,逐一走访巡查,扩大食品追溯管理的覆盖面。 以批发掌控零售。抓住食品批发经营者这一承生产环节、启销售环节的中枢,监督其完整采集、保存、备案食品的索证索票资料、进销货台账信息,并出具合规的供货凭证,准确掌握食品的来源去向,实现对一个区域流通环节食品的可追溯管理。 以消费者监督经营者。通过目前在超市试点建立的食品安全信息查询终端等形式,引导更多社会公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中,由消费者自己选择哪些食品可以放心购买,促使食品经营者更加守法经营,最终让公众受益。 根据省工商局的统计,2011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运用“食品流通监管系统”巡查食品经营企业8.87万户、29.98万次,巡查食品322.37万批次,退市不合格食品共1.2万公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