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蔡亚群 贾峰)日前,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县级政府、市直机关,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这是漳州市继去年5-10月开展为期5个月的严打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和2个月的“回头看”之后,开展的新一轮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 新一轮严打专项行动将对稀土、煤、饰面石材、建筑石料、高岭土、天然石英砂、温泉等无证非法采矿发生率高的矿种,进一步加强监控;对重点乡镇,继续实行领导挂钩负责制度;对重点矿区,加强动态巡查。《通知》要求各县级政府要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对合法矿山加强安全监管,全面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7-9月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