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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光路、滨河路用地获批 福州市还将收储两地块

  福州新闻网讯 17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福光路、滨河路的工程建设用地获批。同时,我市还将收储两地块。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申请的福州市福光路道路工程土地征收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征收晋安区鼓山镇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755公顷,鼓二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76公顷,红光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352公顷,湖塘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657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384公顷,经实施补偿安置后,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福光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申请的福州市滨河路道路工程土地征收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征收晋安区鼓山镇埠兴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159公顷,樟林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15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18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0332公顷;使用晋安区境内国有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562公顷。上述合计批准征收(使用)土地0.0894公顷,经实施补偿安置后,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滨河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

  汤斜新苑保障性住房土地收储项目(预申请项目)建设拟征收晋安区新店镇汤斜村集体土地7.0134公顷。征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体育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垃圾转运站用地。

  收储西庄小区四区地块项目(预申请项目)建设拟征收晋安区新店镇赤星村集体土地2.4448公顷,征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8万元/亩补偿,安置途径采用货币方式。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预留金按每征一亩耕地6.6万元收取,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缴交。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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