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雍正年间,福清新厝江兜村,有个才华横溢的秀才叫王伦,他资质聪颖,勤奋好学,满腹经纶,在全县秀才考试中,名列前茅。后来因看到雍正无道,朝政腐败,奸臣弄权,民不聊生,不愿科举为官,情愿在家过着清贫的生活。平时王伦除了农耕外,还学中医,拣草药为百姓治病。因为此人性格耿直,爱抱不平,也常替含冤受屈的民众写状词。他写的状词,语言简练,理由充足,常获胜诉。 巧写改嫁状词 雍正九年,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百花盛开,百鸟争鸣。王伦上山采药,途中遇见一民妇衣衫褴褛,跪在墓前号啕大哭,十分凄惨。王伦上前询问原由。原来她嫁到夫家才三个月,丈夫就一病身亡。她膝下无子,又无产业,只有一间三栋梁的小屋,同小叔一起生活。现已守寡五年了,小叔子也长大成人,无钱聚妻。平时,她替富人洗衣帮工,小叔子上山砍柴出售,换点米盐度日。她娘家兄弟见她已守寡多年,又无子养老,就劝她趁早改嫁,无奈村里族亲出面干涉,不让改嫁。她迫于无奈,请人代写状词,要求知县判她改嫁,皆因妇道要守“三从四德”和“一女不嫁二夫”的礼教清规而被驳回。想到自己无依无靠,经常到丈夫墓前痛哭。 王伦见状,心生怜悯,于是挥笔代写状词,让寡妇再送进县衙。宋知县仔细一瞧状词,见上面只写四句话,十六个字,觉得奇怪,便顺口念了起来:“一屋三梁,有嫂无兄,有叔无婶,干柴烈火。”宋知县心中明白,阅毕状词立即吩咐衙差,传寡妇到堂,提笔在状纸上写了“准予改嫁”四字,还特派衙差和书办人员到村召集族长和族亲开会,当场宣布判决书,使寡妇顺利改嫁。 智告犬鸟争食案 雍正十三年,福清光贤乡桥屋街居民陈三,家境清贫,外出替财主屠猪又领不到工钱,家里快要断炊了,正当他束手无策之际,遇见他童年时期的朋友陈忠,慷慨解囊,帮助他在街上开间肉店。陈三经商有道,生意兴隆。有天晌午,陈三卖完猪肉,准备关店休息,照例清扫洗刷店堂,把粘在桌面上的一点碎肉,用刀刮净倒在店旁的垃圾桶里,正巧有条野狗路过,津津有味地吃着地上的碎肉。忽然,从天上飞下一只硕大的鹰鸟,与狗争食碎肉,狗见恼怒,张口咬死鹰鸟。 原来这只鹰鸟是当朝吏部魏尚书的公子魏豹养的。当魏府家奴发现鹰鸟被狗咬死在陈三店旁,就回府报告魏豹,魏豹气势汹汹地带一批狗腿子赶到现场,进店向陈三索赔鹰鸟款三百两银子。陈三分辩说:“狗不是我养的,狗鸟争食而亡,与我何干 ” 魏豹怒气冲冲地威胁陈三:“你若不接受赔偿,我要叫你家破人亡!”围观的民众知道魏豹以势欺人,敢怒不敢言。 时过三天,魏豹见陈三没把三百两银子送来,就到县衙公堂告状。新任江知县见是魏尚书公子进衙告状,连忙开门迎接,并收下魏豹送来的二百两银子,命衙差传陈三到堂问案。后来,判陈三赔偿魏豹三百两银子,陈三不服。 江知县拍案吼道:“大胆刁民,还敢顶撞本官,来人啊!罚掌陈三嘴巴三十掌,限三天后携银到魏府赔偿。” 可怜陈三被衙差打得脸肿鼻青,昏昏沉沉回到店里,躺在床上三天三夜才清醒过来。 第四天傍晚,魏豹就带一帮家奴,把陈三店铺砸坏,还掳走其女回府抵偿。 陈三无可奈何,到江兜村找王伦代写状词,有人劝王伦说:“福州知府,福建巡抚,都是魏尚书的门生,官官相护,别引火烧身啊!”王伦置之一笑。 时过不久,王伦探听到有位王爷奉旨到厦门救济灾民回京复旨,必经福清桥尾桥,于是,立即写好状词,通知陈三在桥上拦轿告状。当王爷的轿马行至桥头时,队伍突然停止前进,先行官前来禀报王爷,有个身背黄状者跪在桥头喊冤叫屈,请求王爷伸冤。王爷立即下轿,命先行官传告状人前来面诉:陈三递上状词,王爷看那状词只有十二句话,四十八个字。就顺口念道:“犬鸟争食,犬咬鸟亡,知县偏私,罚银三百,吾心不甘。魏豹横行,砸坏店铺,抢走民女,告状无门,王爷作主,为民伸冤,感恩不尽。”王爷阅毕状词,又传先行官找来几位街民,询问案情,得悉魏豹借父势,为非作歹,勾结知县,欺压民众。就命队伍往福清县衙进发。 江知县见王爷带着陈三进县衙来复审犬鸟案,知道事情闹大了,非同小可,惊得魂飞魄散,再也管不了什么吏部尚书公子了,即命衙差拘传魏豹到堂复审犬鸟案。 魏豹觉得纸包不住火,又怕连累父亲前程,只好坦白交待用银子贿赂江知县欺压陈三的经过。王爷命魏豹画押,差人到魏府放出陈三之女,判魏豹赔偿银子三百两,充军东北服役。断江知县收受贿赂为官不正,办案不公,罢官为民。此案断明后,民众无不拍手叫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