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600元租房每月缴税200元 同安地税局称租金过低需调整(图)

林小姐的私房税收税源情况申报表。 杨洋 摄
林小姐的私房税收税源情况申报表。 杨洋 摄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杨洋)林小姐在同安区银湖中路以600元/月的价格租了一套101平方米的房子用于办公,以前她都是按租房合同上的价格到同安区地税局开具租房发票缴税,每月缴纳的税款是25元。本月她去申请租房发票时,却被告知她的房租过低,需要按同安区新的房屋租金标准来计税,核算下来,她得按月租2020元的标准纳税,这样一来每月得多掏约200元。

  “明明是600元/月租的房子,为什么得按2020元/月的租金标准缴税 ”林小姐很困惑,于是昨日向记者报料。

  读者:

  房租计税突增200元

  林小姐是岛内某公司同安办事处财务,从2011年开始,该公司在同安区银湖中路以600元/月的价格租了一套101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办公。根据与房东商议,租房发票由林小姐自行到地税局开具。所以,她每季度都会到同安区地税局祥平分局开具发票。

  “以前都是按照合同的价格缴税,不过这个月变了。”林小姐说,2月份她去申请租房发票时,却被告知他们的房租过低,需要按同安区新的房屋租金标准来计税。“原本和房东签的是600元/月的房租,每月缴纳税款25元。本月却要按照20元/平方米的标准,也就是月租2020元的标准纳税,每月得多缴税款约200元。房屋租金标准调整我们可以理解,但定为20元/平方米的标准实在太高了。”林小姐对地税的这一标准存有异议。

  记者了解到,存在类似疑问的租户不少,许多人都认为同安区新的房屋租金标准定得过高,甚至堪比岛内。

  当地房屋租金标准是否能达到20元平方米 记者昨日走访同安几家房产中介机构,并登录租房网站了解到,与林小姐单位所租房屋同一路段的出租房,租金多在10元/平方米至15元/平方米之间。

  房产经纪人小沈告诉记者,像林小姐租的只有简单粉刷、无家电家具的出租房,在该路段租金一般低于10元/平方米,房东一般没有限定办公还是居住。

  记者还了解到,在该路段房租达到20元/平方米的出租房基本都是高档装修且带有电器的。即使这样,能租到20元/平方米的房子也不多。

  地税:

  新标准其实并不高

  对此,同安区地税局征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今年2月开始,同安区地税局率先在岛外按照新的房屋租金标准进行计税。新的房屋租金计税价格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落实的。同安区将辖内店面、办公、住房房租标准根据不同路段分为四档,其中办公用房租金分12元/平方米到25元/平方米不等。

  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11年11月厦门市物价局、厦门市地税局发出的《关于开展房屋租金计税价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据介绍,思明区、湖里区的房租价格由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海沧、集美、翔安由于未设价格认定中心,其房租价格暂由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同安区则由该区价格认定中心认定。

  “新的房租标准其实并不高。”工作人员说,同安的房屋租金新标准是他们根据各路段出租房申请纳税时的平均值核算的,不会偏高。如果个别纳税人认为自己的房屋租金标准过高,可提供相关证明,向税官说明后具体处理,也可通过同安区物价部门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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