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夷新闻网讯 25日,顺昌县仁寿镇仁寿村计生户张晓琴从镇计生办主任吴美华手中接过3000元钱,连声感谢,她感叹:“没想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府还给我奖励金。” 2012年1月1日起,仁寿镇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和法定奖励金标准,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家庭扶助标准从180元和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生育一个子女并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一次性奖励金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农村夫妇二女后绝育的一次性奖励金从1000元提高到3000元;农村夫妇二女住院分娩期间落实绝育术的给予1000元奖励。 当年,仁寿镇仁寿、桂溪、塘后、余塘等村共有5户计生户获得政府奖励,共发放计生奖励金1.8万元。 (陈国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