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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院成立涉台案件审判 将推行集中管辖

  海峡导报1月29日讯(记者 陈捷 文/图)厦门法院将在全国率先实现涉台案件“三审合一”。昨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涉台案件审判庭授牌和涉台案件集中管辖启动仪式,今后,全市涉台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都将由涉台审判庭集中管辖。

  推行涉台案件集中管辖后,以前由各区基层法院管辖的涉台一审民商事案件、一审刑事案件、一审行政案件,都将集中由海沧法院涉台法庭管辖;而以前由中级法院各法庭审理的涉台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则将集中由中院涉台审判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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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集中管辖的工作机制,此前已在厦门法院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的审判工作中试行,并取得成效,为涉台案件“三审合一”集中管辖提供了实践经验。

  厦门中院院长陈国猛说,涉台案件集中管辖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有利于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约诉讼成本;有利于培养专业化的审判队伍。

  此外,昨天厦门中院涉台审判庭还聘请了厦门市台商协会会长黄如旭等12位台胞作为特邀调解员,这12位特邀调解员全都是热心于两岸共同发展事业的台胞。他们当中,除了有在大陆经商多年、在台商中具有一定威信的商界人士外,还有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学院教授和已在大陆执业的台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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