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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与同学斗殴受伤 谎报被收保护费

  海西晨报讯(厦公宣)近日,思明警方接报一起某学校三名初中生因拒交“保护费”,被同班同学叫来“小混混”打伤案件。

  经警方调查,证实系因日常学校生活纠纷引发斗殴,不存在因拒交“保护费”被殴打情况。1月18日,厦门思明区莲花五村旁一学校初二学生陈某、蔡某和王某向警方报警,称因拒交“保护费”被同班同学代某等人殴打,致蔡某鼻骨骨折,陈某腹部被刺伤。案发后,思明警方高度重视,思明刑侦大队、莲前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全力开展调查工作。

  民警通过耐心细致地询问三名报案人案发的前因后果、调取现场周边监控录像以及审问肇事的代某等人,全面了解和还原了案件发生的真实过程。经调查查明,陈某、蔡某和王某三名学生平日与同班同学代某等人不合,存在较多矛盾。18日,陈某三人欲找人殴打代某等人,并预先告知与代某关系较好的隔壁班同学小冯,并提醒他不要帮忙。小冯得知后即电话约朋友叶某(14岁,已辍学)到场助阵。当日下午放学后,陈某与代某两伙人在路上相遇,经协商两组人决定一对一“单挑”,在打架过程中,一旁观战的叶某及其朋友“阿达”看见代某等人有点吃亏,便加入帮忙,其中叶某膝盖顶到蔡某脸部致其鼻骨骨折,“阿达”持一把折叠刀划伤陈某腹部(破皮挫伤),后双方停手离开。

  因涉案学生年龄较小,无刑事责任能力,警方已督促家长加强教育,做好管教工作;对殴打蔡某、陈某致其受伤的叶某和“阿达”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对陈某、蔡某、王某谎报警情的情况,民警已进行教育,三人表示会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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