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倪立婧)“前几天,我收了个快递。由于我买的东西是一个易碎品,我要求先验货后签收,但是快递人员不肯,还说如果要验货必须先签收。”昨天,读者赵小姐拨打商报新闻热线8080000反映,她认为这明显有失公平,是霸王条款。 赵小姐说,她买的是一个玻璃制品,所以要求先看看里面的东西有没破碎的情况。但是快递人员不肯,还表示,只要外包装完好,就先签再拆,这是公司规定。“以前我也碰到过类似的情况,有的快递公司还很强硬,‘如果不签,我就把东西拿回去,退回去’。” 赵小姐表示,很多网店要求买家“先验货”,如果消费者已经签收了,视买家已认可产品数量及质量均没有问题。记者也在网上进行了查询,不少网店在醒目位置写着诸如此类的提醒。 一边快递要求先签收,再验货,另一边商家要求先验货,再签收。消费者该如何选择,估计要抓破脑袋了。 记者昨天拨打了一些快递公司的服务电话,他们均表示,收件的时候必须要先签收,再验货。申通快递的服务人员说,如果不签收的话,就不能证明这个东西是你的。那么就没有权利对包裹进行签收。 韵达快递的服务人员说,消费者必须先确认外包装是完好的,如果是完好的,就要签字,然后再验货。 工商部门表示,这种快递行规涉嫌霸王条款。快递公司需要将物品及时、齐全、安全地送达收件人手中,外包装完好并不能证明里面物品的完好和齐全,因为外包装可以改变;先签收再验货不符合程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使消费者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