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郭冰德 通讯员 庄凌龙 潘惠辉)吸食“k粉“后,异常亢奋的陈某竟然开起了车,幸被警方拦截。2月2日,这名涉嫌无证及吸毒后危险驾驶的男子陈某,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0日。 这也是晋江市首例“毒驾”案。据永和派出所民警介绍,当日正在开展严查酒驾和毒驾的统一行动,陈某就“撞”了上来。 “车内的音乐开得很大声,驾驶员精神异常亢奋,身体不断晃动,我喊了好几声,他才将音乐关掉。”民警说,关掉音乐后,那名男子看到是警察,神色突然间变得慌张起来。后经尿检,该男子尿样检测呈阳性,系吸食毒品所致。同时,该男子还涉嫌无证驾驶。 据清醒后的陈某交代,他今年27岁了,还是无业游民一个,因为没有工作,心情郁闷,所以经常去石狮迪吧喝酒,经不住诱惑,就染上了毒瘾,被抓获当天,他刚从石狮“嗨”完回晋江,车是找朋友借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尤其是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首次对毒后驾驶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做出“零容忍”的态度,对查出毒后驾驶的驾驶者一律注销驾驶证,并且三年内不得申报领取机动车驾驶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