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熊某是重庆市一个山区的农民,家里有四个子女和一个90岁高龄的母亲,2004年开始,通过老乡介绍,熊某带着妻子来到莆田打工。2011年7月1日,熊某被荔城区黄石镇一家民营石材厂雇用,担任机台操作工。不承想,当年10月21日下午1时,熊某用机台吊石料起来切割时,机台突然失灵,石料掉下来将他的手指砸伤。经劳动部门鉴定,熊某劳动能力障碍为八级。在此之后的治疗过程中,熊某多次找该石材厂要求赔偿,工厂负责人吴某称最多只能出五万元作为人道主义补助,最后熊某起诉至荔城法院。 办案法官经过三天调解,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吴某近日同意给予熊某14万元作为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