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在石狮生活得和本地居民一样将不再是梦想。日前,石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石狮市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流动人口在落户、医疗、住房、子女就学等一系列关心的问题,一一作出了回应。这无疑为广大在石和即将来石务工的流动人口送上一份实惠的“新春礼包”。 关于落户: 全市拟实现流动人口“一卡通” 在落户保障方面,我市提出,将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城镇就业和居住的流动人口的落户问题。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流动人口“一卡通”。 关于医疗: 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 在医疗保障方面,我市提出,将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的餐饮食品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流动人口子女计划免疫、职业病防治和重大传染病控制措施,对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给予半年以上的抗结核病药物免费治疗。 关于就学: 纯女户报考高中时可以加分 在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方面,我市提出,将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服务办法,加强入学后的教育管理工作。扩大市区办学容量,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中招的办法,鼓励所有普通高中面向他们开放招生。完善流动人口子女档案管理,及时掌握学生的变动情况。对流动人口农村纯女户(符合计生政策)女儿报考我市高中进行加分照顾,对流动人口中的计生困难户子女就学给予补助。 关于住房: 建设供企业租用的员工宿舍 在住房保障方面,我市提出,将加大面向流动人口的用房建设力度,多渠道改善流动人口居住条件,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统一管理、供企业租用的员工宿舍。城中村改造时,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建设流动人口集体宿舍。此外,流动人口老年人居家养老将纳入村(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服务范围,与常住人口同等享受服务。 关于就业: 加强对工资发放情况的监控 在就业方面,我市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所有用人单位招用流动就业人员必须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的监控。 关于计生: 着力推进“四个服务”均等化 计划生育服务是外来流动人口关心的一大问题,我市提出,将推进生育关怀服务等“四个服务”均等化。把流动人口纳入优生优育服务体系,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受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可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质量的随访服务、生殖健康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在市、镇、村、规模企业建立流动人口生育关怀服务站,为遭遇病灾、事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关怀救助。 关于维权: 加大侵权案件简易速裁力度 流动人口维权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对此,我市提出,将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广泛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范围,加大对涉及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案件的简易速裁力度,强化巡回就地审判,扩大司法救助范围。此外,我市还将逐步完善适合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参加工伤保险。 (记者 陈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