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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厝镇“做社”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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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社”,是新厝镇农村流传广泛的一种杀猪供奉神明的民间习俗,自古至今,源远流长。

  所谓“做社”,就是给各村庙里的菩萨上供,庆祝生日,表示对神明的敬重。“做社”时间,则根据该庙里的每尊菩萨的生日而定。如果庙里有7尊菩萨,他们的7个诞辰日都要分别举办“做社”活动。以新厝镇岭边村为例,由于庙里菩萨众多,村民们嫌一年中“做社”活动太频繁,就改为为庙里主坛菩萨“做社”。沿袭一段时间后,村民们又觉得“冷落”了其他菩萨,后来就改为每年的“头牙”(二月初二)和“尾牙”(十二月十六)两日为“做社”日,供奉庙里所有菩萨。是日,村民们自发组织起来,摆放蔬果贡品上香的,烧水杀猪烹饪的,村民们虔诚地有条不紊地忙碌着。全猪和斋果摆放整齐后,就是供奉仪式。如此一来,庙里的菩萨都得到村民们的供奉,是谓皆大欢喜。

  仪式完成后,工作人员忙着将煮熟的全猪按照全村户数进行分割、均分。这一环节叫“福余”,菩萨受用后的供品分发给村民食用,寓意福荫全村男女老幼。此时,村庄里就沸腾了。村道上扶老携幼的村民们纷纷前往领取“福余”,为的是祈求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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