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年俗是说不完的话题,总有没说到的,或者没说尽的。补遗总是必要的。 送年 送年是已经出嫁的女儿,要给健在的父母、祖父母送年礼。时间一般应在腊月中旬至送灶日(腊月廿四日)之间,送年的礼物多为牲果之类。女子出嫁第一年送礼一般较丰厚,多为猪蹄一对,大鱼(一般为黄花鱼、鲤鱼、草鱼)两条,线面五斤,以及其他地方特产。父母家要返送福桔、年糕等。此后,每年这时,嫁女都要给父母送年,但礼物可视家境情况而定,唯猪蹄一对,线面数斤是不可少的。近时,市场物质丰富,许多人虽然还保留送年的旧俗,但多已不再馈送实物,改以直接送钱,让娘家人自己操办年货。 分年 “分年”也是福清年俗。清乾隆《福清县志》卷之二“地舆志·岁时”载:岁除,扫屋宇,家相馈以牲果、年糕,谓之分年。分年对象为近亲、邻里,分年的礼品为年货,除了上述鱼肉年糕水果之外,也有互相馈送油炸海蛎饼、起家粿等节日小吃。近时由于城镇化速度加快,乡村人口有萎缩之势,分年之俗逐渐式微,只在乡间还有孑遗。而通常福清人也会把除夕夜供祀祖先之礼称“做分年”,其实这是另一回事。除夕夜在吃年夜团圆饭之前,家家户户都要备好十碗祭品,有全鱼、大肉、梭子蟹、豆腐、蛋及节日小吃、水果等,置祖厅里供奉祖宗牌位的神龛前,点燃蜡烛和贡香,烧金银元宝、燃放鞭炮,全家依次跪拜祖先,以示不忘祖恩。祭祀完毕后,全家人才团团圆圆吃年夜饭,欢度除夕夜。 也有一些地方把除夕夜守岁称为”分年“。守岁原是中原地区年俗,由南迁的民众传入福清,早已成为福清另一年俗。除夕夜,吃过团圆年夜饭后,一家人围坐在红烛光下,谈家事,说家史,吃瓜子花生,直至天明。当子夜时分到时,还要点燃百子炮以送旧年迎新年。因为时在两年之交,故又称为“分年”。 岁饭 古时,福清人过农历年时,家家户户都要供“岁饭”。岁饭又称隔年饭,清乾隆《福清县志》卷之二“地舆志·岁时”载:“腊月廿四日,以酒果祀神,谓之送神。夜则祀灶,谓之送灶。岁除扫屋宇,家相馈以牲果、年糕,谓之分年。除夕,蒸饭藏之,称隔年饭。夜焚柴于门,放爆竹以辟鬼。” 岁饭,以大米蒸煮干饭,冷却后置特制的红漆木桶内,也有以陶砵代替木桶,并在米饭上放置大红福桔,在木桶周围插红漆竹筷一圈,同时还要在福桔上插绒花一束,在木桶上贴斗方“福”字一方。大年夜,先供在祖宗神位前,全家人跪拜祭祀后,将岁饭放在灶公灶妈画轴前,直至过年后正月初五“做大岁“时,才把称为岁饭的大米干饭重新蒸熟,让家人分食。 供岁饭的习俗很古老,蕴含的意义是多元的。其一是感谢上苍和祖宗保佑,给我们以食粮,在除夕供岁饭以对上苍和祖宗表示谢意。其二,福清自古十年九旱,粮食产量不足以供给人们全年食用,在除夕供岁饭,企盼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年年有饭吃,不挨饿。其三是以此提醒后辈爱惜粮食不能浪费。 家乡江阴素少水田,大米是十分金贵的。除了春节,只有病重的才能吃上大米饭,即使是过年,也只能在除夕夜吃一餐大米干饭。所以每当除夕过后,我们这些嘴馋的小孩,都盼着正月初五快点到,那时又有“岁饭”木桶里的大米干饭吃了。 现时,大米干饭已成为福清人日常饭食,而且家家也都不再愁苦来年吃不上饭,所以除了少数人家还演习供岁饭的习俗外,大多数人家过年时再也不供岁饭了。尤其是城镇人家,有的连除夕团圆饭都要改在酒楼饭店吃现成的,更没有人再去供岁饭了。但作为古民俗供岁饭的旧俗仍值得怀念。 新厝祭井神 我市新厝镇流传着一种少有的年俗“祭井神”。大年三十,各家都要挑选精美贡品为自家使用的水井“封井门”,意为感谢井神一年中源源不断提供清澈水源供户主饮用。 “封井门”仪式,是在农户将春节期间所有需要洗涤的衣服洗涤完毕,所有需要清洗的蔬菜、果品、鱼肉等清洗干净,以及备足3天饮用水之后进行的。农家一般挑选的贡品分别是:鱼、肉、虾等食品,酒水3盏,鞭炮1挂,贡银若干。祭井神前,农家在井栏旁边贴上红纸,寓意今后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井门封闭后,要等到初三“开井门”,才能打水饮用。按老年人的说法,“井公井妈”劳累一年了,要给他们“放假”做大岁,让他们好好休息几天。而且,正月头3天里用过的废水要用大木桶收集起来,不可以像平日里那样随用随泼,此含意一则系“聚财”的意思,二则也提倡节约,实际上无形中控制着用水量,如果大手大脚用水,势必造成木桶不够用的尴尬局面。现在许多农村大都使用上自来水,但在新厝镇农村,此习俗依然延续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