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尴尬 特事特办摸着石头过河 实际上,荆山学校试水的异地高中班模式,是晋江市关爱外来工的另一种尝试,也得到了政府部门的认同。 2010年8月11日晋江市政府的专门文件批复(晋政文【2010】243号)说:为满足外来工子女在晋江对普通高中教育的升学需求,解决外来工后顾之忧,稳定外来工队伍。批文还提到荆山学校先行先试,在全国教育领域填补了一项空白。文件没有提及学杂费收取标准等相关内容。 此外,可参加福建高考的高中生学籍,也挂靠在一所公办学校。 显然,这些都是特事特办。这一试验性创举,如今却遭遇制度瓶颈。 “没有现成模式和经验,得摸着石头过河。”晋江教育部门一相关人士认为,碰到问题,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解决;相反,如果各个条款都考虑到了,教学班根本就办不下去。 尴尬境地 不知怎么审批 到去年底,全国29个省市出台异地高考方案。福建出台方案,要求学生有在福建三年完整的高中学习经历即可。 去年7月,省教育厅也就荆山学校试点做批复,允许该校201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186名外省学籍学生将学籍转入晋江;到2014年,他们有机会在福建参加高考。 但问题在于,荆山这个“高中教学班”,并非合格的主体。就是说,荆山学校需要先从硬件和师资力量等入手申报,以便成为一个合格的办学主体。 晋江教育部门一位人士说,荆山学校创办了7个高中教学班,但不是教学部,它并不具备办学主体,没有高中部的办学资格。因此,还没有“资历”报请批准收费标准,相关部门也难以按规范批复。 当时特事特办,至今也没有出台更新的配套政策,结果使学校和相关部门都陷入了尴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