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五届运动会(以下简称省运会)将于2014年10月举行,由漳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经漳州市筹备福建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研究决定,会徽、会歌、吉祥物图案、主题口号、宣传画等设计征集工作正式启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省运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图案、主题口号、宣传画的设计方案征集活动。应征作品要充分表现福建省十五届运动会的办会主旨,充分表现漳州市地域文化的浓厚底蕴,做到体育精神与漳州特色两者有机融合,完美展示(漳州基本情况介绍备索)。 一、应征作品要求会徽 会徽的图案设计要求体现福建省十五届运动会的特点,包含“福建省十五届运动会”、“2014.10”、“福建.漳州”等要素。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运动韵味,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给人以深刻印象。 设计纸张规格为a4,文件可为jpg及tiff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会歌会歌要求歌词优美,奋发向上,充分体现我省蓬勃发展的体育事业和团结进取的体育精神,力求反映全民运动会的内涵和全民共同参与的特点;旋律要求激昂、动听,催人奋进,易于传唱。时间长度在4分钟以内。吉祥物 吉祥物的设计要求充分体现漳州地方特色,构思新颖、形象鲜活、造型简洁、色彩鲜明,既活泼可爱又吉祥欢乐,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年龄人群的普遍认同。同时,作者应根据本届省运会的特点,结合创作理念为作品命名。并应具有较强的市场开发价值,广泛运用于特许产品(t恤、文具、手提袋等)到三维动画以及省运会景观等不同领域需要。宣传画 宣传画(组)的设计要求蕴含福建人民体育文化,体现福建体育运动特点,表现要热烈、鲜明、美观、大方,能展现漳州市做为“生态之城、文明之城”的美好形象。主题口号主题口号要求面向全省,主题鲜明,寓意深远,能充分体现体育精神和省运会理念。 二、应征作品提交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负。 2.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采取a4纸张(音乐作品以磁带、cd等形式),全色版本,并请将作品装裱在黑色纸板上。同时,设计者应提供设计创意说明和标准设计图稿。 3.会徽:应征作品一式二份,须用黑色底板装饰;会歌:应征作品音像资料一份(卡式磁带或者cd),歌谱(曲谱和歌词的组合)10份,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吉祥物图案:设计方案应提供彩色纸品三套,并提交光盘资料一份;宣传画:要以3张为一组,一式两份;主题口号:应征作品一式两份。 4.所有来稿需提供作者资料一份,具体包括:作者姓名(单位、团体名称)、个人(单位、团体)简介、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个人(单位、团体)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5.请在信封上注明“十五届省运会xx作品征集”。 6.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应征作品评审办法评审机构由省运会筹委会组织各类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类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公证机关全程参与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选监督,确保整个评审过程客观、公正。终评结果按程序上报有关机关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 四、应征作品奖励 1.会徽设入选奖1名,奖金20000元;入围奖3名,奖金各3000元。 2.会歌设入选奖1名,奖金20000元;入围奖3名,奖金各3000元。 3.吉祥物设入选奖1名,奖金20000元;入围奖3名,奖金各3000元。 4.宣传画(组)设入选奖2名,奖金各5000元;入围奖4名,奖金各2000元。 5.主题口号设入围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6.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以上奖金不含个人所得税,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五、应征作品权属 1.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 2.应征者提交的作品,视为接受筹委会的委托创作作品。一经提交,其著作权归漳州市筹备福建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工作委员会独家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3.筹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使用时,不再支付给著作者任何费用。 六、征集时间、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征集时间150天,从2012年12月1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准)。 收件单位:漳州市筹备福建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组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57号邮编:363000联系人:林少芬联系电话:2021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