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办法暂时没有变动 记者了解到,“国五条”细则所提的“征税20%”,泉州早在2006年已有相关说法。当时,对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住房转让收入的全额1.5%计征,另一种是按住房转让收入扣除房屋原价、转让税金及合理费用后的差额20%计征。 方法指出,对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纳税人,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5%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泉州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为提供“房屋原值凭证”难度较大,故多数按“全额的1.5%”计征。 目前,泉州在二手房交易政策上暂没有新变动。昨日,记者致电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答复称,尚未出台进一步措施,其他信息暂不便透露。 【影响预测】 成本或转嫁买家 “国五条”细则一旦执行,会有什么影响呢 记者了解到,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市场,各类交易税费几乎都要由买家来支付。不少市民担心,如果按转让所得的20%征收,这笔多出来的成本实际上要由买家承担。 “卖方早已有了一定的心理价位,让他让利而承担成本是不可能的。”泉州丹厦房产圣湖店店长邱燕冰说,目前泉州市二手房市场仍然是卖家占有决定权。 “还是要看买卖双方的博弈。”资深业内人士万先生认为,泉州的二手房市场会受多大影响,还是要看接下来的市场反应,由买卖双方进行博弈,如果是买方市场,卖方就会主动让利,承担一部分成本;如果是卖方市场,二手房市场继续需求量大,那20%的税无疑将由购房者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