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安市公布第五批市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共48个(处)。 福安市高度重视文物“三普”工作,通过两年多的努力,新发现珍贵文物点的保护单位48个(处),主要类别有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年代分别有宋、明、清,以及近现代等,涉及范围城阳、潭头、康厝、湾坞等19(乡)镇的“瓮窑硋窑”、“东坑佛塔”、“石尖积谷桥”、“昭明寺观音阁”等文物。为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该市决定将这48处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福安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要求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李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