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仔细解读法院判决,内鬼发现有很多要点: 1、王宝强穿黑衣出庭,除了宝宝,双方代理律师也出现在判决现场,而离婚案女主角马蓉以及此前被王宝强起诉的马蓉父母却未出庭,可见马蓉已经料到自己在这场离婚案中必然会败诉。
2、一审判决中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至于马蓉和宋喆的不正当关系,法院判决证据不足,马蓉与宋喆同居不成立。
3、因为证据不足,无法证明马蓉与宋喆同居,因此王宝强申请精神损失费的诉求未获法院支持。 4、 从法院判决书可以看出,孩子的抚养权已经划分清楚,儿子归王宝强抚养,女儿由马蓉抚养,如今两人争夺的焦点集中在财产上。毕竟离开了王宝强,马蓉和女儿之后的生活该如何维持下去,是她最在乎的事情。其中法院判决书中的原话是“因线索较多、双方争议较大”,由此可见,马蓉卯足了劲要争夺更多财产。
5、至于此前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此前所发《声明》相关内容基本属实,未使用偏激和侮辱他人的语言,不构成名誉侵权,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6、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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