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方面以收视率低为由停播,片方则以违约为由打算起诉,观众忍不住吐槽粗制滥造,编剧则大呼冤枉:“邓家主线没改过,其余全被改了!”导演也出来辩解:“我改得多不多,可以把剧本拿出来看。”连主演杜淳方面也积极施展危机公关的才华:“一开始接到剧本时说的是20集,但最后电视台播出的版本却有42集。”乱象横陈横亘的家庭伦理剧终于在《青春期撞上更年期2》这根畸形的藤蔓上结出了它必然的恶果,仅播出到18集便遭遇北京卫视“腰斩”停播。 观众反映难看,收视率又跌出20名之外,电视台停播有理有据,片方依据合同欲起诉维权,同样入情入理。双方矛盾表面上出在合同上,实际问题却烂在了根上。按理说电视剧作为一种流通产品,出售给电视台,电视台便有义务履行合同内容,并支付片方。而且电视台作为买方,应该对产品质量的预判担负责任,一旦自己看走眼了后果自负。这关键要看这合同怎么签,一般来说,前期会有20%的预付款,中期再打50%,尾款会押到播完后支付,当然也有捆绑收视率来定价的。但是电视台作为强势平台,亦作为片方的“衣食父母”,片方得罪不起,难以与其展开硬碰硬的司法博弈。一旦出现纠纷,强势的电视台往往旱涝保收。情况好的,双方私下商议,电视台给予部分补偿了事;沟通得不好的,片方只能吃哑巴亏。 一部烂剧的问世,生产方当然有首当其冲的责任。正如杜淳经纪人透露《青春期撞上更年期2》原剧本不过20集,如今注水成了42集,戏剧的节奏和信息量等固然大乱。然而悲哀的是,注水绝非《青春期撞上更年期2》的首创,乃如今电视剧制作行业普遍状况。经纪人的解释貌似可以择清杜淳与“烂剧”之间因果关系,实则不然。前几年视频网站为了占坑,曾经掀起一股网络收购价狂飙的潮流,无意间掀起了演员身价暴涨的风潮,如今网络收购价如肥皂泡破灭,演员的身价却涨了好几倍。投资成本的提高,逼得不少片方只好在剪辑上动歪脑筋,表面上与演员签的是30集的合同,拍完愣是剪出个四五十集。所以注水之风,亦有演员一份功勋。 一部作品大成,谁都跳出来邀功,反之一部作品饱受诟病,各色人等也势必着急出来择清关系,这种乱象正好彰显影视行业拒不认错的“优良传统”。其实不管是好作品还是烂剧都是群策群力的结果,谁也择不清关系,只有勇敢地正视缺点,知耻而后勇,并积极营造行业自律氛围,创建良性的行业规范才是走出烂剧困境的出路。(曾念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