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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农机购置补贴改革 补贴资金将直接打入账户

   闽侯农机购置补贴办法今年有变化。记者31日从闽侯县农业机械管理站获悉,2013年闽侯县农机购置补贴由过去差价购机的方式,改革为“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新方式。农民经申请购买自己需要的农机产品,然后到购机者所在的农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补贴资金兑付手续后,购机补贴资金将通过“一卡(折)通”账户直接发放给农民个人。

  2013年闽侯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中央资金(第一批)总额为 340万元。补贴资金向水稻种植大户、特色作物种植大户、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民创业园适当倾斜,对农民购置插秧机、微灌设备的优先给予中央资金保证。

  补贴机具主要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2个小类79个品目机具。

  据了解,一户农户年度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总额(含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不超过10万元,单机补贴额超5万元的只能购置2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承包耕地3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年度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一户农民购置单机补贴总额(含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低于2000元的农业机械,可自行搭配品种,且总补贴额不超过6000元。

  据闽侯县农机站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林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省内农民在省内跨县从事农业生产的,可凭承包合同和承包地行政村证明向承包地县级农机部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

  闽侯县有3家符合资质条件的农机经销商,分别为闽侯县金钢农机有限公司、闽侯县成功农机有限公司、闽侯县金牛农机有限公司,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吴国棋 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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