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我省将举办大学生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啦啦操、电子竞技六个项目的大学生体育联赛。省教育厅、省体育局1日联合出台的《2013年福建省大学生体育联赛竞赛规程总则》指出,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录取和降分特招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中国公民,并按高考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录取的在校在读大学生,且入学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并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在18~28周岁之间,且进入大学时(专科或本科)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