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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男子伪造公章被抓 还没开张被法院从轻处罚

  本报讯 2012年,湖南男子张某在连江购买了大量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假印章,带着大量空白的假证件外壳,准备大肆开展假证事业。张某采购了印刷机,贴出广告,但他还没开张就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缴获的假章与假证涵盖了乡镇政府到中央国家机关(2012年8月4日本报曾报道)。日前,连江县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某一年两个月有期徒刑。

  张某是湖南人,2012年初到连江打工。张某收入不高,为了尽快致富,他决定做假证贩子。2012年8月初,张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伪造的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专用章、平潭县东痒乡人民政府计划生育专业章、长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等印章。他还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居民身份证等几十种假证。

  张某的租住处内,封塑机、打印机、喷漆机一应俱全,他为制作假证做了充足的准备。

  随后,张某在连江县琯头镇四处贴广告。可是,张某还没开张,就被附近居民举报,警方将他抓获。缴获的假证与假印章,涵盖了乡镇政府、中央国家机关及各种企事业单位。法院认为,张某应数罪并罚,因他还处在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阶段,是犯罪预备,因此从轻处罚。

(本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夏正希 连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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