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4月20日讯(记者 陈蓉)福州市物价局昨日消息,即日起开始发放市区2013年第一期价格补贴,低收入群体第一季度价格补贴标准每人50元。革命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低保五保对象通过民政救济渠道社会化发放;领取失业金人员价格补贴通过银行个人失业金账户发放。 市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期价格补贴标准每人200元。10所市属高校为: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教育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享受困难补贴的资格由学生所在高校根据相关规定认定,价格补贴发放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