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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年底前基本建成8万套保障房 符合条件外来工纳入保障

  闽年底前基本建成8万套保障房

  全面推行商品房买卖和存量房交易网上签约备案

  □本报记者谢丹

  在设区市城镇稳定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今年纳入保障范围,尚未出台保障办法的设区市要在6月前出台实施。昨日,全省住建系统工作视频会议在福州举行,我省今年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10万套(户)保障房,争取在年底前基本建成8万套。

  一季度保障房开工6.15万套

  今年1—3月,全省保障房开工6.15万套、基本建成3.9万套,开工率61.5%、基本建成率49%。据介绍,今年我省加大了保障房建设力度,确保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10万套(户),年底前基本建成8万套的保障房建设任务。

  省住建厅称,今年要加强保障房规划设计、施工质量管理,科学布局,精心施工,完善配套,做到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运行。值得一提的是,我省还提前落实2014~2015年保障房布局、数量和建设用地,做好项目储备,早安排、早开工,促进保障房建设可持续发展。

  去年9月底,我省提早全面完成去年的建设任务,全年开工20.4万套、开工率128.6%,基本建成14.7万套、基本建成率129.5%,其中提前开工今年项目4.1万套。

  符合条件外来工将纳入保障

  截至3月底,全省已配租配售约26万套,配租配售率88.5%。

  在分配方面,我省将推动分类保障,推广福州、长乐做法,以环卫、公交等城市运行急需的行业为重点,适

  当扩大范围。同时,以公租房为主体,实施廉租房、公租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省住建厅要求,所有设区市要在今年底前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已出台保障办法的设区市,重点加快分配,扩大保障范围;未出台的,6月底前要出台实施。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开展住房政策和保障机制研究,加快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完善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和退出等制度,健全住房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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