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吴斯婷)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已收录全国超过8亿自然人的信息。截至去年底,我市已有约140万市民的信用信息被收录。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汪肇炜接听市长专线电话时透露,系统中的个人信用信息每个月更新一次,在国家《征信管理条例》出台后,信息的披露期限预计将设定为5年。 据介绍,个人征信系统全称为“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人行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个人建立信用档案,记录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为商业银行、个人、相关政府部门和其他法定用途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目前,各商业银行在发放个人贷款、信用卡之前,都会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数据库的数据来源主要是商业银行。目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个人信用记录主要包含4个方面的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当前借款信息、借款历史信息、特殊信息。 汪肇炜说,系统中的个人信用信息每个月更新一次,这些信息目前只保留5年,国家正在制定的《征信管理条例(草案)》中初步规定的也是5年。 汪肇炜提醒,如果目前自己的信用报告中已经有了负面记录,首先要避免出现新的负面记录,其次要尽快重新建立个人的守信记录。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判断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时,着重考察的是这个人最近的信贷交易情况,如果一个人偶尔出现了逾期还款,但此后都是按时、足额还款,这足以证明其信用状况正向好的方向发展。 个人信用报告可以免费查询。查询时,需要本人亲自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者个人所在的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并带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