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林堃通讯员江伟斌)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一季度,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3759元,同比增长13.8%,增幅位居全省第二。 工资性收入快速提高是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一季度,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394元,同比增长22.4%。据统计局漳州调查队分析,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县域经济得到了较好发展,本地就业吸纳能力迅速加强,农民不需外出奔波,在“家门口”就能实现充分就业,经济快速增长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农业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不仅为农民提供了本地就业机会,更增加了农民农业劳务收入。 家庭经营性收入仍居农民收入的主导地位。一季度,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性现金收入2059元,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占现金总收入的五成多,同比增长6.5%。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农业综合效益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事交通运输、餐饮、旅游等服务业,收入持续增加。 收入的增加使农民的生活消费支出也出现了新变化,消费结构更趋合理,农村居民越来越注重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消费。一季度,我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34元,同比增长9.6%。其中,用于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等基本生存型的消费项目支出1218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59.9%,比去年同期减少3.5个百分点;用于交通通信、文教娱乐、居住等发展享受型消费支出636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31.3%,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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