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日报5月5日讯(记者 郑秋玉)泡上一杯清茶,几个人围着茶桌认真讨论着。这一天,交通巡回法庭调解室依旧忙碌。“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这些都得计算在内”,交通法庭调解员陈东进正忙着为当事人计算可获多少赔偿。一个小时后,当双方当事人握手离去后,在一旁围观的记者,不禁感叹交通巡回法庭的成立,真正做到了高效、便民、利民。 去年12月底,吴某驾驶小车在进入前山村路口左转弯时,与驾驶摩托车的小向发生碰撞,造成年仅15岁的小向身上多处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应负主要责任,但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4月25日,小向父亲向交通巡回法庭提起诉讼。调解员陈东进立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指导。昨天早上,陈东进通过电话约了吴某、小向父亲,还有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在调解室碰面。 “来,大家先喝杯茶”,陈东进并没有直接进入话题,而是先泡起茶来,接着又和他们拉起了家常。几分钟后,待双方逐渐放松后,他才进入正题。“吴某在事故中,应承担主要责任,但小向系未成年人无证驾驶,作为小向的监护人也有一定的责任……”起初,双方当事人还各自辩解,待陈东进慢慢开导后,双方脸上逐渐露出笑容。经过一个小时的调解,各方达成协议,除吴某支付相应的医疗赔偿外,保险公司再赔偿其他损失7万余元。 陈东进告诉我说,以前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要经历写诉状、缴纳诉讼费、立案、法院通知被告应诉、排期开庭审理等程序,案子解决至少需要6个月。而交通巡回法庭成立后,充分发挥其“调解方式灵活、调解成功率高、调解具有法律效应、理赔手续简单”的特点,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