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清洁工转运七个月垃圾 只领到工资“白条”

  n本报记者 李伟强

  本报讯 “辛辛苦苦干了7个月的脏活,却没拿到一分钱工资,讨要几回都不肯给。”昨日,郑先生致电本报热线968111反映,他受雇转运莆田文献步行街地下室垃圾,没想到干了7个月,承包老板却不肯支付工资,他多次讨要都没有结果。记者昨日了解到,当时的承包公司已关闭,不过介绍人将先代发部分或全部工资给郑先生。

  7个月工资未发多次讨要无果

  郑先生介绍,他在莆田从事环卫工作已有6年,现在全家人和不少亲戚也都加入美化城市环境的大军当中。他现在受雇于漳州市美洁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简称莆田美洁公司),负责转运东大路和步行街的路面垃圾,月工资4000元。

  2011年12月,经莆田美洁公司管理人员介绍,郑先生接下转运莆田文献步行街地下商场垃圾的工作,协议每个月另付薪酬1200元。“当时地下商场的垃圾特别多,工作量特别大,为了能按时完成任务,就叫来儿子帮忙。”郑先生说。

  “一开始工资都有发,后来听说老板跑路,就停发了7个月的工资。”郑先生说,2012年5月至11月的工资他分文未拿,原因是承包公司的老板消失了,之后又换了一家公司承包。为了讨回7个月的工资,郑先生多次向介绍人和承包公司讨要,均无果。

  承包公司关闭介绍人将代发钱

  莆田美洁公司管理者欧先生介绍,2011年该公司从莆田市五星保洁有限公司(简称五星公司)承接步行街地下商场的垃圾清运业务。根据协议,五星公司每月支付莆田美洁公司2600元清运费。莆田美洁公司将转运业务交由郑先生负责,每月支付1200元,郑先生工资由欧先生代发。

  2012年5月起,五星公司停止支付7个月的清运费,随后地下商场垃圾清运业务不再由五星公司负责。欧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张五星公司开给他的欠条,欠款总额为18200元,欠款内容为2012年7个月的步行街地下商场垃圾清运费,郑先生的8400元也包括在其中。记者昨日致电五星公司王经理,王经理表示公司已关闭,老板也不在莆田,他也被拖欠工资,地下商场垃圾转运一事当时并不由他负责,他不清楚。

  欧先生表示,郑先生是莆田美洁公司的老员工,他将尽快想办法代发工资,如果可能的话他将把7个月工资全部支付给郑先生。另外,他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被五星公司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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