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吴荣光 通讯员 林发福 潘桂华)5月上旬,漳浦工商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为农场主林先生,颁出名称核准为“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这是全省首张注册为“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的家庭农场营业执照。 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首次提出“家庭农场”这一现代农业经营业态后,福建省已经注册20多家家庭农场。这些家庭农场大都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3种方式进行注册。 鉴于目前国家对家庭农场认定的标准、注册的方法以及经营的范围等都还未明确规定,漳浦工商局结合职能工作,组织人员深入种养大户中调研,探索扶持办法和路径,研究制定《关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十条意见》。该《意见》规定,家庭农场在申请市场主体资格登记时,可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发展需要,自主选择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