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闽南版5月15日讯(记者 廖海霞 通讯员 许鸿源)“有人要占我便宜,庄警官,你过来帮帮我。”为摆脱朋友老乡的纠缠,15岁的小郑向刚认识不久的“庄警官”呼救。不料,她被带离“狼窝”后,又陷入“虎穴”——在宾馆内,庄某强奸了小郑。5月9日,庄某因犯强奸罪,被石狮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 27岁的庄某,是晋江人。今年1月初,他辞去了在石狮某派出所协警的工作,成为无业游民。但他仍穿着协警制服,混迹于石狮各家网吧。 1月14日晚11时许,庄某正在石狮一网吧上网。小郑与朋友小吴借用庄某的电脑登录qq,彼此认识了。庄某自称是石狮一派出所的协警。见庄某身穿制服,小郑对庄某的话深信不疑。两人认识过后,还互留了qq和手机号。 第二天凌晨2时许,小郑在网上找到朋友林某。随后,小郑同小吴、林某前往路边一家大排档吃夜宵,在场的还有林某的老乡江某。小郑几人喝下几瓶啤酒后,均有些醉意。江某便安排小郑三人住进一家宾馆。刚进房间,江某开始对小郑动手动脚,企图占小郑的便宜。 拉扯间,小郑趁机躲进洗手间,正一筹莫展之际,她想起刚认识的庄某,便打电话向庄某求救。此时,庄某还在网吧上网。接到电话后,庄某前往宾馆,将小郑带离。随后,两人在网吧通宵上网。 1月15日上午11时,庄某借口小郑上网太累,将其带至一家宾馆,开房休息。一进门,庄某便抱住小郑,对小郑上下其手,并威胁小郑要是敢反抗,就让其不得好下场。最后,庄某对小郑实施奸淫。 事后,庄某像没事人一样,在宾馆的房间内睡着了。后小郑打电话报警,民警当场将庄某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