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5月17日讯 物业经营因为收入比较稳定,一直是一些区位优势明显的城中村、城郊村、郊外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选择,且成效明显。晋江市委、市政府在制定扶持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时,就从用地上大力扶持村、社区发展集体经济,配套出台《晋江市村(社区)集体项目用地申请及管理规定》、《晋江市村(社区)集体物业发展实施方案》,鼓励村级集体多元发展物业经济。 据介绍,政策中鼓励村(社区)积极探索物业多元模式,如成片统筹联建物业。以镇(街道)为单位,统一规划、集中建设,成立经济实体,引导本辖区内相关村(社区),在工业园区周边、城镇商业繁华地段或城乡一体新社区联合投建经营性物业用房,抱团发展集体物业经济;盘活土地兴建物业。村(社区)实施土地整理、“空心村”整治和危旧房连片改造,利用土地整理和拆迁安置后的溢余土地,可归村(社区)集体管理使用,优先规划建设集体物业项目。对区域位置优越、多数群众要求获得的宅基地,村(社区)集体可通过民主决策,采取宅基地定位权拍卖的形式分配宅基地座落,所得收入用于本村(社区)建设和发展;股份合作经营物业。对市场前景好但集体缺乏开发实力的村(社区)集体项目,可实行村企结对模式,在村(社区)集体控股前提下,由集体、企业、农户共同投资,组建经营实体,开发建设经营性物业;政策扶持购置物业。城镇区域改造和重大市政工程建设,被拆迁、征收的村(社区)集体资产,产权调换比例不低于50%。制订拆迁补偿方案和区域改造规划,明确一定数量的营业用房,以建筑成本价回购,用于村(社区)物业项目。无集体资产的村(社区),市、镇(街道)财政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支持购置。 “目前晋江村集体发展物业经济的模式有成功的案例,其中最典型就是阳光社区。阳光社区充分利用地处中心市区的有利区位条件,以集体经济投资建设或参股,高起点发展酒店、餐饮、娱乐业,开发建设商场、超市,发展物业租赁,带动整个社区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晋江市农业局副局长张晚金介绍。此外,西园街道屿头社区将集体物业出租发展物流产业、青阳街道曾井社区菜市场都属于物业经济,但经营模式比较单一。 张晚金表示,目前晋江市鼓励村集体创新经营模式,拓宽增收渠道,变“单一发展”为“多元发展”。从2013年起,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原则前提下,村(社区)积极策划生成项目,项目及选址经审核合格的,可由晋江市国土局统一上报市政府批准,安排一定项目用地(已有回扣地或已安排的村、社区除外)。(记者_罗丽萍 通讯员_陈建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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