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灵秀镇灵山村、茂厦村、塔前村已经完成基本养老金缴纳任务,比时序进度提前45天,成为该镇第一批完成基本养老金缴纳任务的村。 该镇工作人员在走访各村居时了解到:灵山、茂厦、塔前等三个村采取村财代缴方式缴纳基本养老金。村主干思想重视,把此项惠民政策转化为自觉行动。在谈到养老保险政策时,塔前村书记王秋琳说:“从‘种地不交税’到‘上学不缴费’,从‘看病有医保’到‘养老有社保’,都是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塔前村集体村财承担缴纳义务,目的是为了让村民共同受益,更好地把养老保险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在谈到村财代缴时, 灵山村一名干部说:“灵山村财拮据,但两届村委会还是想方设法为村民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村民高兴。群众看在眼里,心底信服。”在谈到时间进度时,茂厦村主任王文默说:“有进度才有效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惠民好事,好事快办,才能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记者 傅文忠 通讯员 谢添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