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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法院受理首例新刑诉法强制医疗案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石狮法院立案庭了解到,近日,石狮检察院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诉法,对患有精神病故意伤害他人的嫌疑人王某,向石狮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据悉,此案是新刑诉法实施以来石狮法院受理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今年3月18日,涉案精神病人王某酒后在宝盖后宅村路口持铁锹无故殴打路人袁先生,导致袁先生脸部受伤。4月12日,经厦门仙岳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涉案精神病人王某作案时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病,丧失辨认及控制能力,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石狮检察院认为,涉案精神病人王某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过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根据新刑诉法应当对其进行强制医疗。

据悉,此案是新刑诉法实施以来石狮法院受理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强制医疗是一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是否对涉案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是否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是否经过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王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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