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陈彩玲) 关注理由:福州一男子开了一家信息咨询公司,其实做的是“私家侦探”业务,主营是调查婚外情。近日,福州晋安区法院一审以非法获取、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 至今,全国均未有任何获准“侦探业务”经营范围的经营企业或个体,也就是说“私家侦探”所进行的“侦探调查”行为,均是非法行为。去年,公安部部署严打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仅福建警方就抓获了百余名嫌疑人。如今,福州私家侦探公司纷纷关门歇业,“不想为赚点钱把自己送进去”。 法律界人士指出,目前,国内不少私家侦探被判刑,主要是因为他们的调查手段是非法的。 倒卖个人信息 私家侦探获刑1年 经查,2010年5月以来,被告人王某宁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成立福建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他私刻公司印章,印制名片,购买定位器、录音笔、摄像机、开锁工具等设备,专门为他人进行非法秘密调查、跟踪。同时,王某宁通过网上购买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手机定位信息、户籍信息、手机详单等个人信息800余条,并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出售以获取利益。 2012年4月6日,王某宁为“客户”李某兰调查跟踪其丈夫婚外情业务,非法获利2000元(案发后已退还)。2012年2月,他为“客户”吴某平调查其妻子婚外情业务,非法获利1.2万元。 晋安法院一审认为,王某宁以购买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信息800余条,并将信息出售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非法获利1.4万元,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最后,法院以王某宁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