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13年6月1日起,南平城区客运出租车已实行打表计费。为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树立出租汽车行业窗口形象,请各出租车驾驶员严格遵守打表计费规定,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监督。如遇客运出租车不执行打表计费,可向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投诉。 特此公告 投诉电话: 南平市延平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8823396; 南平市延平区物价局物价检查所:8833986; 南平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12358。 南平市物价局 2013年6月14日 |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13年6月1日起,南平城区客运出租车已实行打表计费。为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树立出租汽车行业窗口形象,请各出租车驾驶员严格遵守打表计费规定,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监督。如遇客运出租车不执行打表计费,可向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投诉。 特此公告 投诉电话: 南平市延平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8823396; 南平市延平区物价局物价检查所:8833986; 南平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12358。 南平市物价局 2013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