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我省日前印发的《2012年福建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强调,将严厉查处传销及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大学生。 通知还强调,要严厉打击学校周边各类无证经营活动和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对乱摆摊设点反复性较大的学校门口要落实专人固守制度,及时制止跨门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依法取缔无证设摊等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春、秋季开学前,各级学校及周边综治办要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市容、交通、文化等环境排查整治工作。相关单位和学校要严厉打击“黑校车”和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整治和中小学生寒暑假期间的文化市场整治。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构建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重点排查民办学校、城乡接合部学校、寄宿制学校内部及周边的治安隐患和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矛盾积怨引发校园暴力、打架斗殴等问题,及时处置学生校内外溺水、交通事故、自杀等非正常死亡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加强对可能影响校园治安稳定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高危人员的排查管控。 根据要求,我省将把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成员单位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工作不到位造成校园及周边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福州晚报记者 汤顺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