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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争房孩子学籍成交换筹码 泉州女孩在家上课(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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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婆用小黑板教小芳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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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在纸上写下自己的心愿

  “我要读书,我要妈妈。”小芳(化名)一笔一画写下八个字,在她旁边,一块小黑板写着几个成语,这是当天,外婆要教给她的学习内容。从去年12月开始,小芳就是这样待在家里学习。四个多月了,小芳回学校的愿望愈来愈强烈。

  现状:无法入学 外公外婆当老师

  小芳今年11岁,如果上学的话,应是小学三年级下学期。但从上学期最后两个星期开始,她就没踏进校园一步。

  小芳父母都是泉港人,两人于2002年结婚,同年底小芳就降生了。满月后,小芳就一直由外公老陈、外婆老刘抚养。8岁那年,小芳开始在惠安东关小学上小学。

  前年,小芳父母离婚,虽然小芳被判给父亲郭某抚养,但还是跟着外公外婆生活。

  “去年9月13日,郭某在未告诉我们的情况下,在校门口将孩子强行带回泉港。”老陈说,郭某将小芳带回泉港,在泉港第三实验小学入学,学籍也被转了过去。

  三个多月后,在泉港生活不习惯的小芳,于12月19日,跟外公回惠安,到东关小学上了两三天课,学校不让她继续上了,理由是学籍没转过来。

  由于学籍问题,至今,小芳入不了学,只能在家里。老两口借来教材,买来辅导材料,外公教数学,外婆教语文。英语课他们教不了,只好带着孩子找外面的英语老师。

  “这根本不是办法,孩子缺少跟外面的交流,精神状态很不好。”老陈说。

  “他父亲不同意将学籍转到惠安,小芳又不愿意在泉港读书,事情就僵在这里了。”老陈告诉记者,去年12月,法院执行庭协调过,郭某也同意小芳跟他们生活,却在入学上为难他们。

  起因:一套房子 让她成了牺牲品

  “如果他们同意搬出那套房子,我就转学籍,小芳想在哪里读书都可以。”记者致电郭某,他如此回复。

  原来,2006年,小芳父母在惠安买了小芳现在和外公一家所住的这套房子。2010年离婚时,这套房子被判给了郭某,郭某应付给女方6万元。

  老陈想到小芳的母亲患病,无法工作,每月还要支付一大笔医药费,决定不搬出去。至于钱,老陈说一分钱也没领到。

  “十几万元放在法院了,他们不去领。”小芳奶奶说,他们只是想拿回法院判给他们的房子。

  就这样,小芳成了父母离婚的牺牲品。

  愿望:我要读书 我要妈妈

  “我读书的事情和房子没有关系。”渴望读书的小芳希望奶奶能够帮自己,只是奶奶态度很坚决。

  “想读书吗 ”记者问小芳。

  “想,想在妈妈这边(指惠安),到学校里读书。”小芳告诉记者,虽然家里有外公外婆教,但“学校里老师教得更好”,关键是,学校里还有很多同学可以一起玩。说着,她写下了“我要读书,我要妈妈”八个字。

  “大人的事情,干吗要牵扯到小孩子,误了小芳的未来,谁负责任呢 ”对于此事,外人表示很不理解。

  学校:不能毁了孩子的未来

  泉港第三实验小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外公想帮小芳转学,但他父亲作为监护人不同意,我们也没办法。”该负责人表示,这几个月来,校方也一直在跟双方沟通,希望让小芳尽快上学。在他看来,为了家庭矛盾,将小孩子作为牺牲品,双方的行为都不负责任。

  惠安东关小学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芳表现一直很好,学习成绩也不错。去年9月一天的下午1点多,郭某在未知会其他人的情况下,将准备进学校的小芳拉上车,带回泉港。几天后,郭某到学校办理小芳的转学手续,将档案资料转到泉港学校。到了12月,老陈带着小芳,想帮她办理入学手续。“泉港那边学籍不转出来,我们是无法接收的。”

  了解到小芳本人希望在惠安读书,校方也积极劝过郭某,希望尊重孩子的意见,但并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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