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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生委托鞋厂造假 开网店半年卖出了250多万元

  福州新闻网讯 黄某与多名同伙在淘宝网开网店创业,不过他们经营的不是正当生意,而是假鞋。黄某等人购买正品匡威牌硫化鞋交给鞋厂依照式样生产出假鞋,然后在他们的网店上销售。半年内,黄某等人共销售出金额达258万余元的假鞋。日前,鼓楼区检察院对黄某提起公诉。

  2008年6月,在福州一所高校就读的学生黄某与丁某、徐某(均另案处理)共谋之后,共同出资在淘宝网上的金山鞋业和平民鞋店销售鞋子。他们认为销售假鞋利润空间大,于是这两家网店成了他们销售假鞋的窝点。

  丁某和徐某购买了正品匡威牌硫化鞋,通过关系找到莆田一家鞋厂,委托该厂依照式样制造假鞋。此后,黄某等人租下仓山区金汇豪庭的3套单元房,作为存放假鞋的仓库。他们还进行了分工,黄某负责管理网店的客户服务及咨询工作,丁某负责进货及财务管理,徐某负责进货并提供进货资金等。

  2008年12月4日,警方在黄某等人租用的单元房内查获2.2万双“匡威牌硫化鞋”。经商标注册所有人美国耐克公司驻广州办事处鉴定,所扣押的“匡威牌硫化鞋”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经查,自2008年6月1日至12月4日,黄某等人通过网店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匡威牌硫化鞋金额总计达258万余元。

  案发后,黄某逃离。去年12月10日,黄某向警方投案自首。检方认为,黄某伙同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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