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婚姻法律知识介绍,来看看假离婚夫妻争夺抚养权上法庭是什么情形吧! 一对刚结婚满1年的夫妻为再多购买一套房产签订“假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买房后丈夫拒绝复婚,双方为争夺孩子抚养权,对薄公堂,法庭调解约定由女方抚养。 双方对簿公堂争夺女儿抚养权,调解约定由女方抚养。 为了再多购买一套房产,天河区一对结婚刚满1年的夫妻签订协议“假离婚”来规避限购政策,双方还办理了离婚手续。不料弄假成真,丈夫顺利买到房后竟拒绝复婚。事后,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两人闹上法庭,针锋相对。近日,天河区法院调解了这起为买房“假离婚”引发的争夺孩子抚养权纠纷案件。 原有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 现年27岁的陈林和年长其12岁的王伟(均为化名)都是广州人,住在天河区。2010年2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女儿婷婷。 据陈林回忆,夫妻两人在天河区有一套房子。不久后,丈夫王伟提出想在金沙洲再购买一套房,但由于广州实行商品房限购政策,陈林和丈夫王伟都无权再新购房产。为此,王伟便时不时哄骗陈林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来获取购房资格。当时,王伟还信誓旦旦地保证等到两人筹资购买新房后,一定会再复婚。陈林便同意了王伟的“假离婚”提议。 2011年2月情人节当日,结婚刚满1周年的陈林与王伟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天,两人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属于自愿解除夫妻关系,离婚后女儿婷婷由王伟抚养,财产方面,两人认定没有共有财产,对财产分配无争议,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原有的房产,则登记在妻子陈林的名下。离婚后,陈林和王伟仍在一起生活。 “离婚”后女方一直抚养孩子 然而不久,陈林发现王伟却对“假离婚”假戏真做了。2011年5月,离婚后的王伟顺利获得购房资格,遂在金沙洲某处购买了一套房产。陈林称,她在王伟买房后曾多次催促办理复婚手续,但王伟却以种种理由推托,并刻意冷淡她。陈林意识到,从王伟的表现看,他是想通过“假离婚”达到真离婚的目的。 依据当初的离婚协议,女儿婷婷归王伟抚养,实际上离婚后婷婷一直由陈林及其父母抚养。眼见复婚不成,为了夺回女儿的抚养权,陈林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婷婷的抚养权,并要求王伟支付离婚后至起诉前的抚养费,而王伟也提起反诉,要求按照当初的离婚协议,由他抚养女儿婷婷。天河区法院受理本案后,多次组织陈林、王伟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两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婷婷由陈林携带抚养,王伟则按月支付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