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5)〉〈2013年福建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提出将在全省范围开展新一轮“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工作。 力争3年内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2013年~2015年,我省主要围绕加强大宣传工作格局、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建设、交通安全文化建设、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建设等6个方面开展实施工作,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及交通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影响通行秩序及道路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因交通陋习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阶段性目标。 其中,力争实现道路通行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不礼让斑马线、开车打手机,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行人翻越护栏等交通陋习明显减少;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公路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在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微型普通客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改善。 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下降。因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让行、超载超限运输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减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明显增强。 出行环境进一步改善。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出行环境更加便捷、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鼓励微博曝光交通陋习 结合我省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今年我省有关部门将部署12项重点工作。 在8月31日前,开展“生命帽”、“救命带”宣传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开展“安全帽——生命帽”“安全带——救命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加大路面巡逻查纠力度,开展统一整治行动,集中警力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从严查纠、严厉打击。通过宣传教育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大力提高“安全帽”与“安全带”使用率,力争实现“城市公路行驶佩戴安全头盔比率达到95%以上,国省道路段达到90%以上,农村路段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上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5%以上,普通公路上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 在10月31日前,开展告别“中国式过马路”、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活动,综合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等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问题;加强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以及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完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设施,并加强机动车让行管理,保护行人、非机动车的优先通行权利。 在11月30日前,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文明交通我参与”志愿者实践活动;开展“我参与、我奉献”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以路口劝导为重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形成守法礼让的良好风尚;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交通管理和文明出行社会监督活动,鼓励群众使用手机、dv等工具“随手拍”,通过网络论坛、微博等媒介曝光交通陋习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晒陋习、秀文明;开展交通设施“啄木鸟行动”,鼓励群众及时发现、反映信号配时不合理、过街设施缺失、标志标线遮挡等问题,及时采纳合理建议,并建立相应奖励机制。 (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陈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