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夫妻感情不和,怀疑是岳父唆使,心生歹念,持刀将岳父残忍杀害,致岳母受伤。7月25日,建阳市人民法院受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将故意杀人犯黄万灵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罪犯黄万灵于2002年与季某结婚,2009年,因无法忍受黄万灵赌博的恶习,季某外出打工,2011年3月季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黄万灵却执意不肯离婚,并认为是岳父老季怂恿,遂怀恨在心。同年5月10日晚9时许,黄万灵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爬窗潜入建阳市莒口镇莒口村岳父家中,趁岳父不备,持刀将其杀死。黄万灵在逃走时遇见了岳母王某,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黄万灵欲杀人灭口,遂将岳母推倒在地,并用刀将其刺伤,王某奋力呼救反抗,其子小季闻讯赶来,黄万灵见势不妙迅速逃离现场。 该案经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黄万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万灵不服,提出上诉,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建阳市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25日将罪犯黄万灵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苏国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