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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新罗警方发公告 345辆摩托助力车等人认领

  记者 蔡添高 实习生 林养东
  “345辆摩托车、助力车的信息已公布在市公安局新罗分局网站上,请市民在10月19日之前携身份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前往东宝山车场认领。”7月3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新罗分局了解到,警方已发布了认领被盗车、无主摩托助力车的公告,但回应者甚少。
  车辆少有领回多数强制报废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公安局新罗分局积极开展打击盗抢违法犯罪活动,破获多起系列盗车案件,追回各类被盗车及无主车辆。但只有少部分车主前来领车,尚有大量摩托助力车堆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市公安局新罗分局目前的做法是强制报废。
  车主不来认领有“难言之隐”
  车主为何不及时前来认领
  新罗分局机动勤务中队廖队长分析说,有些车是因为从事非法营运以及违反禁令等原因被查扣的,车主认为所缴罚款比车子的价值还高,也有当事人知道将会受到罚款,甚至拘留等严厉处罚,则索性不要车子;还有些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或多年未年检,当事人只能弃车。另外,由于摩托车、助力车等流动性大,转让较灵活,现持有人手中有关车辆的资料证件并不齐全,达不到规定的认领要求。
  “弃车”只躲得了一时
  廖队长提示,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扣的相关车主应该尽快接受处理,如果因为无证驾驶或是酒驾等原因而不敢接受处理、不敢来领车的,不要躲避,因为迟早要接受处罚。警方提醒,个人违法违规的情况都会记录在案,在当事人日后再买车办理驾照时,这些“案底”会被重新翻出,在没有消除之前,相关部门是不会接受办理的。而超过规定办理期限,惩罚额度还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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