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海网 8月4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醉酒男子借着酒劲要求司机在高速上下车,司机不答应,该男子就用酒瓶砸司机,还抢夺方向盘导致大巴车失控,差点引发事故。近日,醉酒男子彭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彭某49岁,湖南湘乡人。今年7月15日,他在泉州乘坐了从泉州开往贵州遵义的旅游大巴,上车后不久就在车上喝了一瓶大瓶装、两瓶小瓶装的酒。下午3点,大巴行驶到距龙岩高速出口6公里处,彭某走到司机旁边要求下车。司机表示,在高速公路上下车很危险,等到龙岩高速路口下路口出站时再下车比较安全。 听到这句话,彭某二话不说,便将大酒瓶向司机头部砸去,酒瓶被当场砸碎,司机头部喷血,彭某又拿小酒瓶砸向司机头部,砸完酒瓶,彭某开始抢方向盘。 据现场另一位司机杨某和乘客回忆,当时车上载着50多人行驶在高架桥上,桥边有80-100cm高的水泥护栏,彭某抢夺方向盘时,大巴就向护栏撞去。酆姓司机用右手挡住对方,左手死死地拦住方向盘。当汽车离护栏只有5厘米时,才被扭回正道。当时,路面与桥下的地面高度有100米。 车停稳后,彭某一看出事了,赶紧回到座位拿起行李就想逃跑,被乘客拦住,另一司机赶紧报警。警察赶到后,抓获彭某,并将司机酆某紧急送往医院就医。 检察官说,彭某因为琐事殴打正在高速行驶中的大巴车驾驶人员,导致司机无法正常控制车辆,不仅置车上乘客的生命安全于不顾,还严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可能导致撞车、撞人的事故。所以,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而按照法律,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