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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与六旬老妪“闪婚” 3年后申请离婚

  75岁的陈某,在亲戚介绍下与67岁的钟某相识,不足十天两人就领了结婚证,共同生活9个月后分居两地,3年后,他们申请离婚。这看来有点像电视剧的情节,近日却在福安上演,考虑到两人婚姻基础差,彼此还不够了解,法院判处两人离婚。
  近日,福安法院来了一对老夫妻,他们向法院申请离婚,离婚的原因很简单,“婚前了解不足,婚姻基础差导致感情破裂。”法院工作人员了解之后才明白,男方陈某今年75岁,早离异,随着年龄的增长,身边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这让陈某晚年十分寂寞,于是他有了找一个老伴共度余生的想法。2009年10月初,在亲戚介绍下,他认识了67岁的钟某,钟某刚好也想找个老伴一起过日子,于是两人不谋而合。
  认识不到十天,这对老人也赶了一回“时髦”——闪婚,当时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很吃惊,大家认为他们应该多接触一段时间。共同生活在一起后,两人因此前了解不足,生活总有些小摩擦。2010年7月,钟某离开家里,前往小儿子所在的省份居住,从2010年7月份到2013年7月份间,钟某只回家一趟,当时陈某提出离婚,钟某并未答应。直到今年8月份,钟某回到家里,陈某重提离婚一事,钟某也就答应了。
  记者了解到,在法官和调解员的主持下,两人调解离婚了,原因也正如他们之前所说的“婚前了解不足导致婚后感情破裂”。据法官介绍,福安法院自2013年以来,民商事立案2764起,其中离婚纠纷案件立案546起,占该院所有民商事案件的20%。(赵小月 汤桢 周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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