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王先生因公司内部股权转让问题,与另一股东陈先生产生矛盾,多次协商未能解决问题,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转。王先生向福州市台胞协调服务中心求助。市台胞协调服务中心接到王先生的报告后,运用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多次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商谈,做好当事人工作,最终使当事双方达成协议,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据了解,为及时妥善处理涉台投诉案件,维护台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我市“亲商、助商、安商”的投资环境,我市注重加强台商投诉协调机制的建设,通过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同做好台商投诉协调工作的强大合力。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目前由35个市直职能单位组成,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对涉及在榕台商权益保障的重要问题及疑难案件进行协调指导,抓好台商投诉求助案件的督促落实。同时,不断巩固拓展权益保障平台功能,创新服务模式,市台办与市中院建立涉台民商事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台商投诉协调和诉讼调解渠道对接、协作、联动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台商在榕投资经营中发生的案件纠纷。 案例点睛: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第24条规定:省、设区的市以及台湾同胞投资相对集中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协调处理制度,协调解决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的重大问题。 《福州市保障台湾同胞投资权益若干规定》第18条规定:台湾同胞投资者认为政府有关部门保障其投资权益方面处理不当的,可以向福州市台商投诉协调中心或有关主管部门投诉。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杨家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