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晚,泰宁县杉城镇妇女李某某向城关派出所民警哭诉求助:丈夫陈某某是个“陈世美”,以欺骗方式让她办了离婚证,将两套房子出卖的58万元全都扣了,她讨要时还被打。 李某某,今年43岁,丈夫陈某某。家庭原本和睦,生育两个女儿,大女儿21岁,在福州读大三,小女儿10岁,在本地读小学。 2012年6月29日,陈某某骗李某某说,以假离婚的方式可以与兄弟分房子过户,李某某信以为真,同意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两人签了假离婚协议书,紧接着到县民政局办了离婚证。没想到陈某某竟然是“陈世美”,他抛妻弃女,暗中勾搭朋友的妻子。协议签订后,陈某某和李某某虽在一起吃住,但同床异梦,李某某悔之晚矣。 从今年7月10日起,陈某某公开在外和情人同居。夫妻共同财产——两套房子进行旧房改建时出卖,得款58万元,陈某某一分都不给李某某。8月1日晚,李某某带上女儿找陈某某追讨欠款3.7万元,女儿学费、生活费5.2万元。吵了几天,陈某某不但不给,还动手打伤李某某。李某某只好报警求助。 民警对两人进行一天一夜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8月12日,陈某某将欠款全部还给李某某;同时保证每月付给女儿生活费1000元。至于婚姻问题,民警建议两人到法院解决。 (杨永福 廖高寿) |